spacer
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

獲悉資料人士的類別

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

查詢

spacer dot spacer
基 督 教 家 庭 服 務 中 心
收 集 個 人 資 料 須 知

根 據 個 人 資 料 ( 私 隱 ) 條 例 , 基 督 教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採 用 以 下 政 策 , 以 確 保 網 頁 使 用 者 之 個 人 資 料 得 到 保 密 。

 
提供有關個人資料予本會前,請先細閱本文。
  1.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

    本會將根據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處理你向本會提出的服務申請。提供個人資料是自願性的。若你未能提供足夠個人資料,本會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或向你提供服務。請確保你所提供之資料正確無誤及通知本會任何有關資料改動。

  2. 獲悉資料人士的類別

    獲悉個人資料的人士,限於本會在工作上有關的職員,本會職員在需要時亦只會向下列有關方面披露該等資料:

    (1) 其他涉及評估你的服務申請或向你提供服務的有關方面,例如政府部門、非政府機構、公用事業公司;
    (2) 你同意向其披露資料的人士、機構;或
    (3) 由法律授權或定向其披露資料的有關方面。

  3. 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

    除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規定的豁免外,你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本會所存有關你個人資料。你的查閱權利包括在遞交申請表格及支付費用後,得到有關資料文件複本。你可向下列人士提出查閱要求,以及在查閱後要求改正所得資料:

  4. 查詢
    如對上述有關個人資料收集方法、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途徑有任何查詢,請聯絡我們

spacer
關於我們 | 私隱政策 | 聯絡我們 | 主頁

spacer

Copyright © 2001 CFSC Lai Chi Centre
All Rights Reserved